务川一女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务川公安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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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下午,务川自治县公安局泥高派出所接电话报警称:泥高镇一村民罗某在网上购买的快递,被一名新冠肺炎感染确诊者接触过,经工作人员多次告知劝导拒不配合接受核酸检测。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泥高镇村民罗某所购买的商品是由河北省石家庄市发往务川自治县,泥高镇社防办工作人员曾多次通知其进行核酸检测,罗某均拒不配合,派出所民警与社防办工作人员共同到家劝导,罗某对民警以及工作人员肆意辱骂,民警多次劝解并口头警告无果后,对罗某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在依法带离过程中,罗某不断踢打、抓扯派出所民辅警,并用脚踢打民警裆部,造成现场执法秩序混乱。 根据最新检测结果显示,罗某的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因罗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罗某依法处以警告、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每个人都要成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对未按规定主动登记报告,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隔离治疗措施,不听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于明知已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故意出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来 源 | 治安大队、泥高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