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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徐传红为烈士
时间:202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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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批复,批准舍身一跳,救了娘仨的“最美农民工”徐传红为烈士。
全文如下:
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徐传红为烈士的批复
黔府函〔2021〕52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徐传红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遵府呈〔2021〕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徐传红,
生前系遵义市绥阳县小关乡大寨村人。2014年7月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凯歌村供港蔬菜基地务工时,为抢救落水人员杨小凤母女三人,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意评定徐传红为烈士。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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